購物車
0
0 TWD
因刑事犯罪而受損害之人,可以對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不是隨時都可以提起的,被害人需要留意喔!更要注意不要不小心超過提起的期限了!
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始期」及「終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用書狀提出,例外在原告於刑事審理程序到底時,可以用言詞為之,但基本上都是用書狀為宜。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該怎麼辦?
其實這個問題不大,只要民事時效未超過,另外獨立向法院民事庭起訴就好了。而且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未必對被害人都是最有利的,可以參考文末的文章連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