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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義與朋友阿強共有一筆土地,市值約800萬元,持分各半。兩人因分割問題鬧上法院,在法官勸諭下達成「訴訟上和解」(或調解成立):由阿強取得土地全部所有權,但阿強必須補償阿義400萬元。
老王與其他四位親戚共同繼承了一棟位於市中心的老舊透天厝,老王占有25%的持分。其中三位親戚(應有部分合計75%)為了與建商洽談合建,主張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的多數決規定,直接把房子拆除以利後續開發。
阿榮因為違規停車被警察開紅單,一時情緒失控,對著警察大聲抱怨:「你們這些警察只會找小老百姓麻煩,真是吃飽太閒!」甚至在混亂中脫口罵了幾句不好聽的髒話。警察認為阿榮的言詞已經涉嫌侮辱執行職務的公務員,當場將他逮捕並依刑法第140條送辦。阿榮很後悔,但也納悶:難道只要讓公務員不開心,就會變成刑事犯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