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Us

本站以簡單清楚的方式,聚焦實務上常見的法律問題,致力於將複雜法律化為清楚可行的解方,如同律師面對當事人時,迅速釐清重點、指引正確方向。李郁霆律師主要服務臺中市區,蔡如媚律師主要服務臺中海線,提供在地、即時的法律協助,陪你在複雜的法律世界中找到方向與安心的解決途徑。

Need a Lawyer?


Latest Articles

阿明過去為了資產規劃或隱匿身分,將名下一筆土地以買賣為由,借用好友小華的名義進行登記(即借名登記),實際上仍由阿明自行管理與使用。多年後,雙方因故協議終止借名登記關係,或者經法院訴訟判決確定,小華應將該土地的所有權移轉登記返還給阿明。此時,阿明不禁疑惑:「這塊土地從頭到尾實質上都是我的,現在只是把登記改回來,為什麼國稅局還要向我課徵土地增值稅?這難道不能比照信託關係免徵或類推適用嗎?」

共有土地經過多年協議不成,好不容易走到法院請求裁判分割。但在原物分配的過程中,常因每個人分到的土地條件不同(例如有人分到臨路好地,有人分到裏地),必須透過金錢補償(俗稱找補)來平衡價差。此時,共有人心中難免有疑問:「補償金額到底要怎麼算?可以直接用公告現值嗎?如果改用市價,又是看哪一個時間點的價格?」

老王擁有一筆對外通達困難的土地,為了進出方便,必須借道鄰居的土地通行。雙方協商破裂後,老王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及設定袋地通行權。準備起訴時,老王看著法院的補繳裁判費裁定單一頭霧水:「聽說訴訟標的價額要算通行範圍的公告現值,但法院計算的方式好像不是這樣?如果無法估算增加的價值,裁判費到底要繳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