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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以簡單清楚的方式,聚焦實務上常見的法律問題,致力於將複雜法律化為清楚可行的解方,如同律師面對當事人時,迅速釐清重點、指引正確方向。李郁霆律師主要服務臺中市區,蔡如媚律師主要服務臺中海線,提供在地、即時的法律協助,陪你在複雜的法律世界中找到方向與安心的解決途徑。

在商業籌設與組織規劃時,創業團隊常面臨選擇「有限公司」或「有限合夥」的抉擇;而在實務運作上,有限公司因股東人數通常較少,往往帶有強烈的人合色彩與合夥關係。這兩種組織在法律性質、成員責任與出資轉讓上有何顯著差異呢?
在封閉且講求成員信賴的有限公司中,當其中一位股東想要將名下的出資額轉讓給公司內部的「其他股東」時,究竟是否必須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取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的同意呢?
當債務人面臨民事訴訟或即將遭到強制執行時,往往為了財務規劃或償債需求而處分名下財產。然而,這類舉動常讓債權人誤以為對方意圖脫產,甚至進一步提告刑事損害債權罪。此時,當事人與債權人心中難免疑惑:「只要有民事糾紛或面臨強制執行,就不能任意處分財產嗎?只要一賣房或過戶,就會成立犯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