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竊盜、侵占、詐欺、背信、恐嚇、贓物」等罪,無法上訴至第三審最高法院(除非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無罪者)。

刑法上的性交定義,規定於刑法第10條第5項:「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犯罪被害人要討公道、讓被告受刑罰懲罰,有兩個程序可以選擇,一個是向警察、檢察官申告的「告訴」,另外一個則是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出「自訴」。告訴程序就是由檢察官指揮偵辦,調查後若認為構成犯罪,則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審理認定是否有罪;而自訴則是跳過檢察官偵查程序,直接將被告告到法院,請法院審理。

懷疑配偶與其他異性過從甚密,很可能是外遇了,但外遇本來就是一個躲躲藏藏的事情而不會攤在陽光下,所以要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並不容易,且這些證據通常也都會侵害當事人的隱私。例如為了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而偷偷輸入其手機密碼觀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照片,是否會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