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

甲為公車司機,而每班次之間大約有半小時的班距間隔時間,依公司的規定,這段期間是甲可以自由活動的,但甲認為半小時的時間太短了,也不能做什麼事情,認為自己是待命備勤,而且自己也會熱車巡油水、整理車輛,向公司主張此種班距時間應屬工作時間,應該要給付工資或加班費,甲的主張是否有理由?

某甲在網路上購買「北一女學霸考試筆記」,但看了看覺得這筆記不適合自己,不如再轉賣或送給別人好了,於是把買到的這套筆記賣給某乙;又或者其他同學看到某甲有買筆記,基於好奇心,希望某甲把筆記分享給同學們看看,於是甲把整本筆記拍照,再把照片傳到班上的Line群組中。

電動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是現在市面上的常見產品,也是婆媽用來買菜、接小孩的實用工具,我們仔細看業者在規格說明中,關於極速一欄會標註時速小於25公里,此類車輛在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上係規類為「慢車」,而慢車違規的處罰金額會比較低。

你委託的律師是真的嗎?是否確實具有執業資格呢?過去發生過很多起民眾以為自己委託的「律師」是真律師,事後才發現根本不具有律師資格,因而權益受損的案例。要委託一位律師之前,不妨花個1分鐘查詢這位律師是真律師還是假律師。

相信許多人都知道,女性員工每月可請生理假一次,且雇主應發予半薪之薪資,其依據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而且依同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之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員工須提出「因月經來致工作有困難」之證明文件。

2022年的松山信義議員選舉結果,國民黨王鴻薇高票連任,而二度參選的吳崢再次以396票的差距成為落選頭,可謂十分悲情。而王鴻薇隨即投入臺北第三選區的立委補選,若王鴻薇成功當選,勢必會辭去議員職位,吳崢可以遞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