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雜談》穿客隊球衣,就不能坐主隊熱區?
有網友在PTT棒球板分享一則去Lamigo桃猿隊主場看球的經驗,和朋友好不容易搶到熱區、啦啦隊後方的髮香區球票,但因為該名網友不是桃猿隊的球迷,當天穿著別隊的球衣。桃猿啦啦隊長「阿誠」見狀,向前稱全猿主場不能穿別隊球衣,而且你又坐在熱區,會妨礙他們應援,要求該網友去外野坐,該網友只好先將別隊球衣脫下。
該網友脫下球衣後,雖然身在曹營心在漢,但作為棒球迷,一起跟著應援團為桃猿隊加油也是沒關係的,但阿誠還是走來,又要求其到外野坐,不要在熱區,該網友無奈之下只好改坐到內野邊垂地帶,這篇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若這篇文章經歷屬實,則職業球隊可以規定坐在主場熱區不能穿別隊球衣嗎?或是可以直接要求球迷改坐位嗎?
原文連結: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94170153.A.F55.html
中華職棒購票觀賞球賽定型化契約怎麼說?
購票入場看球賽,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球迷付出錢,換得入場看球賽的權利。而看球賽是一種消費行為,若球團或中職聯盟所定的看球定型化契約條款,對球迷顯失公平的話,也是無效的。
筆者上Rukten桃猿(前Lamigo桃猿)網頁的購票資訊閱覽,並無現場觀賽的相關規範,目前中職四隊應該是一致適用中華職棒聯盟所定的「觀賞球賽注意事項」定型化契約。不過遍觀該注意事項的條款,並無任何關於球場內穿著的規定,且該名網友也沒有「妨礙比賽正常進行或意圖與球賽參與者接觸的行為,也沒有展示具攻擊性的標語」,簡言之,就是沒有任何違規行為。
要求不能穿別隊球衣、要求換座位,沒有依據
承上述,既然沒有任何不能在熱區穿別隊球衣的規定,阿誠當然無權要球該網友移駕到外野。何況,熱區跟外野座票的票價是差很多很多的,而該網友最後所坐的內野邊陲位置,票價也比熱區要便宜。
既然花大錢買了熱區的票,但卻被要求坐到別的座位,顯然球團未提供當時所約定的服務或產品,已構成債務不履行的違約行為,球迷是可以提出消費申訴主張退還部分球票費用的。
至於該篇文章的留言中,有網友認為阿誠妨礙該名網友在熱區看球的權利,主張阿誠構成刑法強制罪,但阿誠應該沒有用大聲威脅或強制力的方法把該名網友駕走,不符合強制罪「強暴」、「脅迫」的要件,所以是不會有刑責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