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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為了取得人頭帳戶的手法一直在變,現在詐騙集團要騙到實體的提款卡、密碼,難度比過去要高了,民眾的警覺性算是有提高,但詐騙集團要洗錢,也不一定要拿到你的提款卡、密碼。
用各種理由,借帳戶收款,再指示領出或轉出
詐騙集團常見話術大概是:
以上騙術無非就是借用你的帳戶一用,千萬不要以為這沒什麼,但轉進你帳戶的錢很有可能是詐騙被害人的匯款,而你就是被詐騙集團利用作為洗錢的工具。
若不慎被詐騙集團利用,帳戶入款後又領出、匯出,會有什麼後果
詐騙被害人發現被騙而報警後,第一個被查的就是帳戶主人,警方會將該帳戶(甚至你名下所有帳戶)通報為警示帳戶,一時之間成為了銀行拒絕往來戶。
而在刑事責任方面,會被列為詐騙嫌犯,需至警局製作筆錄、至地檢署應訊,若自己與詐騙集團的對話都有留下,或能具體指出可供追查的詐騙集團人員,有機會獲不起訴處分。但如果運氣不好,也可能遭檢察官提起公訴(檢察官可能起訴的罪名為洗錢、詐欺、參與犯罪組織等)而遭法院判刑。
所以也呼籲民眾要有警覺心,除非是家人,不然都不要借用帳戶讓人匯款、存款,一時好心可能惹得一身腥,真的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