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509條規定:「督促程序,如聲請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
所以債務人若不在國內,其債權債務糾紛,當事人是無法聲請支付命令的,僅能提起民事訴訟(若有本票,另可聲請本票裁定),若法院誤發支付命令,嗣後發現者,法院應撤銷該支付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