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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身故後遺產的分配,可以透過遺囑遺贈給繼承人以外之人(例如遺贈給朋友),但可以遺贈給還未出生的胎兒嗎?
例如癌末的甲,想要讓小三和肚裡的私生子有個穩定的保障,於是於遺囑寫下:「過世後,自遺產中遺贈300萬元予某某某所懷之胎兒,胎兒出生後亦同。」不過胎兒出生前,尚非法律上的「人」,也沒名沒姓無戶籍資料,此遺贈是否有效呢?
遺贈予胎兒,有效
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所以胎兒的權利亦受民法保護,視為跟一般人一樣,僅在胎兒死產時,其權利溯及失效而已。所以胎兒有受遺贈之能力。
此外,就算在立遺囑時,胎兒還沒出現(未懷胎),只要在立遺囑人死亡時已懷胎,亦生遺贈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