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用雇用、升遷參考生辰八字,構成就業歧視
Youtuber名人Joeman與Ted合開的「超實用買房秘技」線上課程,其中Lesson.5-6風水篇中,二人有以下對話,Ted:「我連自己請人、僱員。」Joeman:「你要看八字對不對?」Ted:「對,如果重要的職務。」Joeman:「主管的話。」Ted:「對,是要看八字的。」由此可知Ted是一個很相信風水、算命的人。
不過,聽到以上對話,不禁令人頭皮發麻,原因並不是覺得Ted是慣老闆(一堆老闆這樣),而是Ted太過於誠實(因為付費課程比較敢講?),講出會被認定為就業歧視的話,且處罰不輕。
對求職人、員工,以生辰八字作為僱用或升遷的考量因素,違法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生辰八字要算得準,必需要有「出生年月日時」、「性別」、「出生地」等資訊,與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所列舉的「出生地」、「性別」、「年齡」有關,僱用員工、員工升遷的考量因素,若納入生辰八字,以法律層面來看,是與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無關的因素,會造成求職人或受僱人因生辰八字的因素,而失去在工作上與其他人公平競爭的機會,屬於就業歧視。
構成就業歧視的處罰
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第3項規定:「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八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經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就業歧視的處罰非常重,都是30萬元起跳,而處罰的都是傻傻把心裡想法說出來的老闆,而擺明有就業歧視之嫌,但口頭及文字不會留下任何紀錄,卻不會被處罰。但不論如何,現行法規的處罰,即為30萬元起跳,非常得重,老闆講話真的要很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