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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決定自己的遺產由誰繼承的方式,就是預立「遺囑」,而立遺囑是一個法律行為,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自己立遺囑嗎?是否需要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的同意?
滿16歲之人,即可立遺囑,縱使未成年,也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民法第1186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未滿7歲之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律上為「無行為能力人」;滿7歲未滿18歲之人,則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無行為能力人沒有為法律行為的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為之;而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其法律行為須經由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不過關於立遺囑方面,民法定有特別規定,未滿16歲之人是不能立遺囑的,而只要滿16歲,即可單獨立遺囑,不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