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筆錄,其效力跟法院判決一樣嗎?

2023-11-27

民事訴訟法第380條第1項規定:「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民事訴訟法第 416條第1項規定:「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 

法院十分鼓勵當事人和解,依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法院成立的調解、和解,其效力均與法院的確定判決相同,若一方不履行時,可持法院調解或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且敗訴一方不服判決時,可提起上訴,而調解、和解的成立,係當事人均同意的結果,故調解、和解成立後,都不能再上訴,可有效率得解決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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