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車
0
0 TWD
被利息、違約金堆積起來、永遠還不完的債務,可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清算程序處理債務,在可負擔的範圍內盡力清償,以擺脫債務的糾纏、展開新的人生。
什麼是「消費者」?
可適用本法的「消費者」,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2條規定,須符合以下二種條件之一:
什麼是「營業活動」?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所謂的「營業活動」,係指反覆從事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或其他相類行為,以獲取代價之社會活動。如果只是單純領薪水的勞工、公務員,不屬於營業活動。
債務人為公司或其他營利法人之負責人,無論是否受有薪資,均視為自己從事營業活動。其營業額依該公司或其他營利法人之營業額定之。
「五年期間」如何起算?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前段規定,所謂「五年期間」內未從事營業活動,其五年期間,係指聲請更生或清算前1日回溯5年計算之。
營業額平均20萬元以下,如何計算?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後段規定,營業額是以5年內之營業總額除以實際營業月數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