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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65條規定:「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如果是湮滅自己涉案的證據,是否會成立犯罪呢?
湮滅自己所涉刑事案件之證據,不成立湮滅證據罪
依法條之構成要件,係以湮滅「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若是湮滅「關係自己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即與構成要件不合。
且基於期待可能性之法理,被告湮滅關係自己刑事案件之證據,此為人性之常,不應以刑責非難。所以唆使他人湮滅自己刑案證據,也不會成立教唆湮滅證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