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占有人,一樣要遵守社區規約

2023-01-07

甲為A公寓大廈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但甲在社區的房子,卻長期被乙無權占用,怎麼趕都趕不走。

且乙也是社區的麻煩人物,常有在樓梯堆置雜物、在社區中庭抽菸等不當行為,當其他住戶或管委會規勸時,乙就說自己不是社區的所有權人,也不是承租人,社區規約自己也沒簽名或同意過,主張不受規約拘束,乙的抗辯是否有理由呢?

無權占有人,同樣受社區規約效力所及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第3項規定:「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之無權占有人,應遵守依本條例規定住戶應盡之義務。無權占有人違反前項規定,準用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住戶之規定。」

若無權占有人可以無權占有作為理由,主張不受規約的拘束,那社區就天下大亂,於是特別以法律規定無權占有人,同樣應遵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所定的住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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