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球鷹眼系統產生的圖像,是否具有著作權?

2024-08-08

在網球、羽球比賽中,已廣泛使用「鷹眼系統」來判斷球是界內、界外,當選手不服裁判的界內、界外判決時,可以提出挑戰,而以鷹眼系統顯示的結果為準。在東京奧運中,李洋、王齊麟最後奪冠的界內球,鷹眼系統產製的最後界內圖片,有許多二創商品,而任何人就鷹眼系統產生圖片加以二創,是否有著作權的問題?

電腦自行運算產生的圖像,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鷹眼系統是一套電腦視覺系統,以追蹤記錄球的路徑並顯示記錄之實際路徑的圖形圖像。

而著作權法所指的著作,係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且須符合「原創性」(為著作人自行獨立創作,非抄襲他人者)及「創作性」(作品須符合一定之「創作高度」)等二個要件,才受著作權法保護。

因為鷹眼系統是依據高速攝影機之影像紀錄,透過數據運算生成模擬電腦成像,並沒有人類「原創性」及「創作性」的投入,非屬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因此,將鷹眼系統圖像改作、印製商品,並不違反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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