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單純民事訴訟」哪個好?該如何選擇?

2019-08-11

刑事被告遭檢察官起訴後,被害人可於法院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賠償其損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程序有其優點,但也有一些缺點,未必刑事附帶民事就是最好的。

刑事附帶民事的優點

  1. 不用繳納裁判費:一般民事起訴,法院會按訴訟標的金額徵收約略1%裁判費,例如求償100萬元,則須先繳納1萬元的的裁判費給法院,但刑事附帶民事免徵裁判費。
  2. 依循刑事判決認定之事實及所調查之證據:凡刑事院決所認定的事實,以及調查過的證據,民事賠償認定上,都視同已調查,民事部分可有效減少審理時間。

刑事附帶民事的缺點

  1. 曠日費時,等待期間長:奇怪了?刑事附帶民事的目的不是有利被害人快速獲得賠償嗎?怎麼還會曠日費時?但實務上的運作不是這樣,雖然刑事訴訟法賦予刑庭法官可以於刑事審理時,一併處理附帶民事案件,但幾乎不會有法官這麼做,都是擺著不處理,在刑事判決後,再裁定把附帶民事案件移民事庭審理。所以附帶民事要開庭,請先等個1年,等刑事判決後再說吧,而民事庭分案、排庭期也要時間,所以就更久了。而且等越久,對方脫產的機率也是越高啊!
  2. 求償範圍受限:刑事附帶民事程序,只能針對被告所犯刑事法律保護法益範圍求償。但如車禍同時有受傷、車損,但車損部分不會成立犯罪,所以附帶民事求償,也只能針對受傷部分求償,車損部分非附帶民事處理範圍。

律師的建議

當民眾詢問該提「刑事附帶民事」好嗎?的問題時,會建議民眾,如果法院裁判費金額不高、可以負擔的話,在檢察官起訴後,直接向民事法院獨立提民事訴訟,可以減少等待時間,且起訴書及所附證據,就足以讓民事庭法院下判決了,並不需要等刑事庭判決。附帶民事並不好用,說實在的,優點就是省裁判費而已,但是否要為了幾千元,多等一年半載,似乎不是太難決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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