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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是很方便的工具,也是民間常用的借貸或融資工具,但書店買的商用本票上有很多欄位,日期欄位、受款人、金額、付款地、發票人、地址等等,全部都要填寫嗎?或是別人拿本票給我,就一定是有效的票嗎?
票據是文義證券,票據法明文規定本票須要填寫哪些事項才有效,若有缺漏,就一律為無效票,無補救機會,所以有些人會故意利用民眾對票據法的不熟悉,故意開無效本票給別人,拿走了錢,債權人手持無效票而求償無門,所以分辨有效、無效票,是必備的法律常識。
本票一定要填寫的欄位
紅色線框起來的部分,就是一定要填寫的地方,若沒有寫,就是無效票,所以一旦有人開了一張1、2、3欄位缺一的本票給你,就不可以收。
本票可以不填寫的欄位
以上藍色線框起來的部分,是可以不填寫的,並不影響本票的效力。
最需要注意地方
依律師經驗,最多人搞錯的就是「發票日」和「付款日」,務必記得發票日沒寫就是無效票,有人故意只寫付款日,不懂法律的民眾看到有日期,就糊塗收下。我們要記得,拿到本票就是先看下方日期,沒有寫的話,就要請對方補上,另外也要留意對方是不是故意要匡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