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因詐欺案被凍結,如何解除警示帳戶?

2019-11-30

你的是否因為被詐騙集團使用?或是帳戶金流涉及詐騙款項?因此被警察跟金融機構通報為警示帳戶,帳戶完全不能使用了,那什麼時候才能解除警示呢?

何時可以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警示帳戶要等到案件結案後,才能申請解除,所以要等案件判決確定、不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帳戶所有人可持判決書、結案證明文件向原通報單位(警察局)申請解除警示帳戶,再由原通報單位函請金融機構為之即可。

警示帳戶影響大,宜於結案後儘速申請解除

警示帳戶對民眾影響很大,聯徵中心收到某銀行帳號被通報警示帳戶後,亦會通知民眾其他開戶銀行此事,而其他銀行也會採取管制措施,導致所有帳戶都無法使用,案件結案後就應盡速聲請解除。

還無法申請解除警示,那可以申請開新帳戶嗎?

那在案件結案前,可否不聲請解除警示,直接到其他銀行申請開戶嗎?承前所述,銀行從聯徵中心資料看到警示帳戶之紀錄,也不會同意開戶,除非基於工作薪資轉帳所必須,提出證明文件後才有機會成功開戶,但仍有相當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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