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刮刮樂是否屬屬「有價證券」?偽造中獎刮刮樂觸犯何罪?

2021-02-15

公益彩券或刮刮樂,如果中獎要兌獎領取獎金,均須持有彩券、刮刮樂本體,用法律用語來說,代表:「於實行券面所示之權利,必須占有該彩券為其特質,即行使權利與占彩券不可分,屬有價證券之一種。」所以彩券、刮刮樂屬於有價證券。

偽造有價證券之刑責

刑法第201條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屬於刑法上偏重的罪名,最輕本刑就3年起跳,屬無法易科罰金之罪。

  • 將已中獎之彩券,變更中獎金額:論「變造」,因彩券原已具有價值,只是將其部分內容加以變造而已。
  •  將未中獎之彩券,變更為中獎:論「偽造」,彩券本身已無價值,但經改造使與中獎號碼相符,即能行使其券面所載之權利,屬於偽造。

另本罪只要變造、偽造彩券或刮刮樂即成罪,不以實際取得獎金為必要。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我們預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