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存證信函,該怎麼辦?

2019-09-06

收到郵差的掛號信,拆開來一看,發現竟然是存證信函,接下來該怎麼辦呢?該以存證信函回覆嗎?如果對於存證信函置之不理會怎樣?

存證信函的效力和性質

一般人會寄存證信函是為了警告目的,且確實有這個效用。不過警告就是警告,也沒什麼法律上意義。而真正有法律上效力的,則是為了滿足民法上一些需要催告、意思表示解除、終止的要件,這就有法律上的意義了,而存證信函係以雙掛號方式郵寄,可以得知確切的送達時間。

收到存證信函該不該回覆?

這要看收到的存證信函內容是什麼?以及是主張什麼法律關係?還有自己想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我們還是建議收到存證信函應該回覆,但未必要以存證信函的形式,可用電話、簡訊、口頭都可以,不過存證信函的功用是證明功能(什麼時候做出了什麼意思表示給對方),如果不同意對方的請求,也想要留下確實的意思表示溝通證據,為未來的訴訟做準備的話,可以用存證信函回覆

對存證信函置之不理會怎樣?

其實不會怎麼樣。存證信函不能當作證明事實存在的證據,只能證明何時催告(例如發一個存證信函裡面寫還我錢,不能證明真的有欠錢,只能證明我曾經寄存證信函討過錢而已),所以就算不回應,也不會因此默認或被認定存證信函寫的東西就是真的,訴訟上的證據是另一回事。

不過置之不理也不是處理事情的正確態度,如果爭議無法解確、也重要時,勢必也會面對後續的訴訟問題,如果在收到存證信函後,進行協商、調解,較有助於紛爭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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