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款後更優惠,舊車主可以主張消費權益受損嗎?

2020-05-10

據報載,數名19年式Toyota Rav4車主向消保官申訴,他們的Rav4雖有ACC自動跟車系統,但並非全速域,車主主張當初購車時有詢問和泰汽車業務是否之後會改款,業務表示短期不會,所以他們才當下購車。

豈料半年後,Rav4小改款,ACC變成全速域了,車主認為若當初和泰告知半年後會改款,那他們就會等半年再買,現在自己早買了,車子比20年式車主低一節,主張消費權益受損,是否有理由?

早買早享受,晚買享折扣、新配備

雖然找了消保官出動(地方機關遇到多數人來陳情申訴會比較重視的鐵律),但先說結論,和泰汽車就算最後不對消費者做任何補償,也不會有違法之處。
以消保法來說,當初賣車沒有廣告不實,就是照規格表賣車給你,也沒有不符合水準的安全性的瑕疵,至於之後改款,這本來就是消費市場的正常現象,以現在汽車科技突飛猛進,每個車廠都會縮短產品週期,改款頻率會比以前高,而且為了促消和競爭市場,提出小改款更是常見,買車的消費者不會不知道吧?

而半年後小改款變全速域ACC,其實半年也不算太短,業務就算有說近期不會改款,但並未給出保證或確切的期間,也不會達到違反誠信原則的程度。

車廠的這種商業行為,很難說他違法,而消費者如果不認同這種作法,只能透過市場抵制。但Toyota Rav4就是繼續賣爆,穩居進口車第一名寶座,所以我國消費者應該不是很在意吧。

消費者也無法依民法物之瑕疵擔保求償

民法買賣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車商交付產品時,該產品不得有瑕疵,而瑕疵與否的判斷,就是實車的規格配備與車況,是否符合契約約定的水準。

而當時消費者購車時,和泰也是說ACC就不是全速域的,那拿到的車不是全速域,那當然就是沒有瑕疵,也不可能因為之後改款了,就施展時間大法師大法,主張當初車子沒有全速域是瑕疵。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我們預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