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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是右駕的國家(靠右行駛),所以當車輛停靠路邊,乘客如果從左方下車時,如果沒有注意行人或後方來車,就很有可能擊落行人或後方來車!而且屢傳此類的意外,而有民眾詢問律師,聽說有法令規定乘客只能從右方下車,真的有嗎?其實還真的有規定喔。
應由右側開啟或關閉車門上、下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5項第2款規定:「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二、乘客應由右側開啟或關閉車門,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開啟或關閉車門。車輛後方設有輪椅置放區者得由後方開啟或關閉車門。」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第4款規定:「行人乘車時,應依下列規定:四、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
由上開規定可知,除了駕駛之外,乘客均應從右側上下車(尤其是後座乘客),不能從左側。除非是單行道可以左側停車的地方,才改成從左側上下車。違反此規定者,並無罰責,但如果因為乘客從不對的一側下車而發生車禍,乘客一定會承擔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