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被羈押,該怎麼辦?

2019-07-30

什麼是羈押?羈押就是刑事案件於判決確定執行前,確保案件追訴、審判及執行的方式,避免被告逃亡、串供滅證或再犯同一犯罪(竊盜、詐欺、恐嚇等案件),而親人被法院裁定羈押,若想幫助被告,該怎麼處理?

聲請交保、聲請撤銷羈押,與被告接見通信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的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可向法院聲請交保或撤銷羈押。不過聲請交保、撤銷羈押,法院不一定會准許,仍須視案件偵查進度,審酌羈押原因是否已消滅,也不會因為願意提供高額的交保金,就一定可以交保。

若被告沒有被法院裁定禁止接見通信(禁見),則被告的親人、朋友都可到看守所申請與被告接見,被告也可和外界互通書信,可透過此一方式,瞭解案件的情形,或是被告在看守所內有生活用品的需要,亦可將匯票送入看守所供被告使用。

委任律師的好處

律師可不受次數限制與被告會面討論案情,也會陪同被告開庭、偵訊,為被告分析案情並討論訴訟的策略,而案件的成敗,於偵查階段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許多刑事被告會面臨檢察官不讓自己講太多話的窘境,或是不知道該怎麼跟檢察官講,講的內容對案情沒幫助等等。而律師出庭均可為被告辯護,也會提出辯護書狀,增加獲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之機會,縱使遭起訴,對於日後審判程序亦有相當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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