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出庭的薪資損失,可以向對造求償嗎?

2020-04-07

權利遭到侵害的一方,可提出民、刑事告訴救濟,不過提出司法訴訟通常都要開庭,而法院庭期也都是在星期一到五的上班時間,民眾為了出庭,免不了要向公司請假,而請假可能就會少領一天的工資(薪水)了,請假出庭的薪資損失(如果不是你這麼可惡,我怎麼需要告你然後請假),可以跟對方求償嗎?

請假出庭之薪資損失,無法請求賠償

關於此一問題,法院實務認為,因訴訟需請假出庭無法工作,雖然可能受有工作損失,但此種損失為「因訴訟進行為保護其權益所支付之訴訟成本」,與被告之侵權行為之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存在,不得請求賠償

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請求,係以不法行為與損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必要,像請假出庭的工作損失、出庭車馬費、寄發存證信函的費用、委任律師的支出,均被認為無相當因果關係,無法要求對造對此賠償。


》註:什麼是「相當因果關係」?

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情形上,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發生同一之結果者,則該條件即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之因果關係。


如有委任律師的需求,歡迎聯絡我們預約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