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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現行法,酒測值超過0.15者才會處以行政罰鍰,超過0.25則會有刑責。不過酒測值沒超過處罰標準,不代表沒事。
如果駕駛開車上路前飲酒,開了一段時間才被抓到,那酒精濃度已隨著人體的代謝而降低了,雖然測的時候沒超標,但不保證前先時間開車時就真的沒超標。所以檢察官會使用「回溯推算法」,去推算剛開車時的酒測值是多少,如果算出來超標,還是可能處以行政罰或起訴酒駕犯罪。
計算方式
小郭參加喜宴喝酒後,在14:30開車離開,要從台中開回屏東,在17:00被警察攔下酒測,酒測值為0.14,但一般正常人之酒精代謝速率為「每小時每公升0.08毫克 」(一般是0.05~0.1左右,取中間值),回溯至小郭剛發動車子的時間,當時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34毫克 (計算式:0.14+0.08×2.5),檢察官仍會起訴某甲酒駕。
實務對於回溯推算法之見解
對於回溯推算法,目前法院尚無一致的見解,不過多數法官的同意會採納回溯推算法,由其是酒測值差一點就超標的人(例如0.2~0.24),基於酒駕不能輕縱的刑事政策,仍有很大機率會判決有罪。
不過如果使用回溯推算法計算後之酒測值與0.25十分接近(例如0.25~0.30間),仍有獲判無罪的基會,因為酒精代謝速率因人而異,與飲酒人之年齡、性別、體重、個人代謝率及是否經常喝酒等因素相關,回溯推算法未考量個人血中酒精濃度變化存有上述個別差異性,逕以一般正常人之酒精代謝速率,回溯推算最初駕車時吐氣所含之酒精濃度,並不是很可靠,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仍有法官會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