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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地檢署於開庭前,除非是拘提的情形,都會寄送傳票,法院傳票都是以掛號寄送,而地檢署表示經費不足,常會以平信方式寄傳票,而常常有人因為沒住在戶籍地或因工作關係不在家,導致沒有收到傳票,等看到傳票時開庭時間已經過了。或是有人提前收到傳票,結果開庭當天生病發燒無法到庭。遇到這種情形,該如何處理?
應儘速向法院、地檢署陳報未能到庭之原因
先談法院部分,而法院又可分為民、刑事訴訟:
再來是地檢署部分:
地檢署的傳票距離開庭時間通常較近,又常用平信寄,沒收到的機率較高。如果你知道自己牽涉刑事案件(例如去過警局做筆錄),則戶籍地或居住地應留意信件,最好要有信箱,免得信件寄丟。如果發現錯過開庭時間,也是一樣趕快具狀向地檢署陳報未到庭之理由,被告若未到庭,即可能遭拘提、通緝。
不論是法院或地檢署,民眾發現錯過開庭時,可先打電話向書記官(傳票都有書記官的股別、分機)說明,然後具狀陳報未到庭事由。
如果沒有住在戶籍地,請交待家人注意司法信件
從執業到現在,已經遇過太多沒住在戶籍地的民眾,家人收到司法信件卻不通知本人,也不代為拆閱,導致本人不知道開庭日期,衍生不少麻煩。
所以如果自己牽涉司法案件,又沒住在戶籍地,請交待家人要注意信件,收到司法信件時務必第一時間通知。或者是回戶籍地居住、向法院或地檢署陳報其他方便收信的地址,以免未收到重要信件而損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