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使用版權音樂、影片,是否侵害著作權?
隨著網路越來越方便,想成為明星不再只有進演藝圈走電視、電影、歌唱這條路,製作網路影片也是成功的道路之一,許多人開始試著當Youtuber,但影片還是要具備一定的品質,若沒有背景音樂、音效、穿插圖片,就難以吸引人長時間觀看,而網路上有不少免費或付費的圖片、音樂、影片素材網站,可以提供Youtuber很大的幫助。不過如果使用有版權的音樂、圖片,是否會違反著作權法呢?例如惡搞類型的影片,為了致敬原版,多半會用到該動畫、電影的配樂,是否有侵權的疑慮呢?
未經授權使用配樂、影音片段,已侵害著作權
把原版配樂、圖片、影音片段剪輯加入自己的Youtube影片中,係著作權法第3條所指的「重製」、「改作」的行為,而影片上傳Youtube後,亦屬「公開播送」、「散布」的行為。
- 重製: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
- 改作: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
- 公開播送: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 散布:不問有償或不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
而以上這些權利,都是專屬於著作人或著作財產權人的,所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又不具備合理使用之事由,就屬於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而我們可以再探討此種狀況是否符合著作權法所規定的合理使用呢?所謂合理使用,係指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某些情形,縱未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重製、改作、公開播送、散布著作,仍不構成侵權。
但製作Youtube影片上傳的行為,並不符合合理使用的任何一款規定(非教育機構、非教育目的、非媒體報導、非個人家庭生活使用),而且Youtube影片的點擊次數是有會錢收益的,且Youtuber可以決定在影片中要安插多少則的廣告,明顯是有營利目的,而一但被認定有營利目的,要通過合理使用的關卡就不容易了,仍係侵害著作權的行為,只是多數的著作財產權人多半不會去追究罷了。
其實評論電影的Youtuber並不止有谷阿莫,還有很多人,而每則影評一定會使用到電影的畫面,尤其是已推出較久的電影,而其中只有谷阿莫被片商告,只能解釋是因為樹大招風,以及谷阿莫的評論風格所致吧。雖然依目前著作權法規定,我們仍認定Youtube改作影片有許多侵權的疑慮,但實際上Youtube影片未必會侵害到片商的利益,畢竟是不同的平台,只要不是把整部影片搬上網路,僅截取預告片片段的影評影片(刻意酸的除外)對於片商反而有所助益,能帶給影片更多的知名度,當作是免費廣告的概念。
有侵權問題的改作Youtube影片,受著作權法保護嗎?
著作權法第6條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Youtube影片利用有版權物的部分,為改作的創作,明文規定仍有獨立之著作權,一樣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例如有些知名Youtuber的影片被人搬去其他平台騙流量,Youtuber還是可以向搬影片的人請求賠償及要求下架。
不過雖然改作創作之衍生著作,有獨立的著作權保護,但仍不因此改變創作過程中,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情事,仍應對著作權人(例如片商、代理商)負侵權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