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在上下班途中「無照駕駛」出車禍,是否屬於職業災害?

2024-03-07

甲因酒駕遭吊扣駕照,但因為甲上下班開車比較方便,所以在吊扣駕照期間,甲還是照樣開車上下班,某日甲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而住院一個月,甲可否請求勞保的職災補償?

勞工無照駕車發生車禍,不屬於職業災害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8年7月27日(78)台勞動字第14932號函釋:「查本案君係無照駕駛,雖於下班途中因機車熄火於路邊步行之際遭他車撞及受傷,惟其無照駕駛之行為已顯有犯意,依本會76.8.31台(76)勞字第0515號函,應不屬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所稱職業災害。至勞保給付部分;請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有關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第2款、第3款規定:「被保險人於第四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之規定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二、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三、受吊扣期間、吊銷或註銷駕駛執照處分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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