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同時遇難,不能證明死亡先後,推定同時死亡

2024-10-17

多人同時發生意外(例如重大車禍、空難等)死亡時,死亡的時間不易證明,但死亡時間的先後,會影響到某些人繼承權的有無、繼承比例等法律關係。但以空難為例,一對夫妻均死亡,但沒有辦法確認其死亡時間的先後。

為使法律關係能夠簡單明確,因此民法第11條規定:「二人以上同時遇難,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推定其為同時死亡。」採同時死亡主義,夫妻同一意外雙雙死亡時,當不能證明死亡先後,權利能力同時消滅,彼此間不發生繼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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