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我國「倒閣」幾乎不會發生?

2024-11-16

2024年的總統暨立委大選,民進黨取得執政權,而立法院則是以國民黨及民眾黨的在野黨占多數(自恃代表六成民意),目前執政、在野黨激烈對立,而在野黨立委也對行政院及內閣有諸多批評,而綠營會譏諷藍白陣營只敢對行政院提出不痛不癢的譴責案,為什麼不提出倒閣?而藍白陣營則不會講說自己沒打算倒閣,而是回嗆這麼想倒閣綠營幹嘛不自己提?

而實際上,以我們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倒閣幾乎不會發生,以現在的立法院朝野分布,在野黨提出倒閣並無任何益處。

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倒閣的規定

憲法增修修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規定:「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倒閣的條件

立法院若要倒閣,須38名以上立委連署(全體三分之一以上)提出不信任案(即倒閣)、經57名以上立法表決同意(全體二分之一以上)即通過,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辭職,而閣員也會隨行政院長辭職而一併去職。

但行政院長可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若總統解散立法院,立法院即應重新改選之。

以現在藍、白立委人數過半的情形下,如果真的要倒閣是會通過的。

我國修憲後,已經從內閣制趨向總統制,立法院提倒閣意義不大

行政院長的產生方式(是否須立法院同意),將影響立法院發動倒閣的必要及實益。

修憲前,行政院長須立法院同意始能任命

憲法第55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依憲法本文規定,總統向立法院提名行政院長人選,須經立法院表決通過後始能任命之,所以總統提名行政院長,勢必須要得到多數立委的支持才能通過,而總統對行政院長的控制力就比較弱。

在此制度下,取得立法院多數的政黨,也能掌握行政權,因為行政院長需要得到多數立委同意才能上任,而閣員也是由行政院長任命,所以藍、白在立法院占多數時,藍、白等同也取得了行政權。

修憲後,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但修憲後,依目前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毋須立法院同意,所以行政院長等於是執行總統的意志,獲得總統勝選的政黨,就牢牢掌握了行政權,因為行政院長的任命權歸屬於總統。

以目前政局,在野黨提出倒閣,傷敵0、自損100

以現在的政局為例,因民進黨在總統大選獲勝,掌握了行政院;而立法院則是藍、白為首的在野黨占多數。

在野黨發動倒閣後,行政院長卓容泰雖然一定要辭職,但一定會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作為反制,相信總統也會真會解散立法院。

而立法院解散後,立委需要重新選舉,而選舉結果是否還是藍、白過半的局面未可知,但如果綠營反而變成過半,那藍、白將得不償失,而且重新選舉也要花許多錢,以立委自己的角度,若重選後落選,那就更慘,還不如保有現在立法院人數過半的局面就好。

而行政院方面,總統只要重新任命一位行政院長就可以了,仍然是民進黨繼續掌握行政權,倒閣前、後幾乎沒有差別,反而是民進黨可藉由立法委員重新選舉拼一個過半的機會。所以立法院多數黨既然無法透過倒閣取得行政權,而換一個行政院長也同樣是執行總統的意志,那為何要倒閣?

符合一個條件下,在野黨才有提出倒閣的實益

憲法增修條文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0條第1項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後,立法院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76條規定:「罷免案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罷免總統的條件

總統的罷免,係由立法院發動而非像其他公職由公民連署,首先要須29名以上立委提議(全體四分之一以上)、經76名以上立法表決同意(全體三分之二以上)即通過,接著舉行投票,需要約966萬人以上投票(選舉人過半數),其中同意罷免票過半時,即通過總統的罷免。

所以如果藍、白陣營有把握立法院重新選舉時,可以選上至少76名立委,那就可以發動倒閣,當總統也解散立法院、立法院改選結果取得76名以上立委,就可以發動同時罷免總統副總統(在野黨能選上這麼多名立委,罷免公投應該也會通過了),然後補選總統應該也有高機率選上,即可取得執政權。

但很現實的是,就算藍、白真的有6成民意,也選不到76名立委,所以根本沒有發動倒閣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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