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使用"卍煞氣卍小賀"的暱稱玩線上遊戲,在遊戲中被另一位暱稱"鬼刀池"的玩家使用公頻廣播辱罵:「卍煞氣卍小賀你腦殘嗎?」甲很生氣,於是到警局報案,要告"鬼刀池"公然侮辱,本案是否會成罪?
我們在網路的虛擬世界中,習慣使用暱稱或ID來發言,而暱稱、ID在虛擬世界遭辱罵時,是否可以成立公然侮辱罪?關於這個問題,目前實務尚無一致的見解。
肯定說:
的的的
否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