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在看台上喊「不要打假球」,中職喊告、告得成嗎?

2022-05-30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如果是五朝被蛇咬,那可能看到香腸都會以為是蛇了,中華職棒從2009年的簽賭事件後沒有再爆出簽賭放水事件,而職棒環境也是越來越好,但畢竟中職聯盟過去被假球事件害得很慘,現在球團、聯盟對於無端指控打假球的言論都很重視,若散布言論者不倒歉,都有可能提告。

111年5月29日中信兄弟隊在洲際棒球場對戰味全龍隊時,有觀眾在看台上大喊「不要打假球」,聯盟第一時間就展開尋找,目前已經找到該名惡質觀眾,也通報球團與警察執法人員到場處理,而聯盟表示會對該名觀眾提告。

龍象戰球迷大喊「不要打假球」 聯盟將提告:永久不得進場

「不要打假球」=「指控打假球」?

這名觀眾喊「不要打假球」,真的是一個頗白X的行為,容易讓人聯想到「球場內的球員在打假球」,也難怪其他球迷、聯盟會很不爽,一個正常理性的國民,也不應該隨便講這種話。

但你說要以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對他定罪的話,也是要從他的言論中,能確定就是在指控「中職球員打假球」才行。但也是因為這樣,說話的技巧也會這麼重要,可以用巧妙的話術攻擊到對方,但又能避免惹上法律責任,就像本案的樣。

如果從法律角度來講,說「不要打假球」等於「有打假球」嗎?其實不是耶。

讀者看得出來嗎?對商家說不要賣假貨,也不等於就是指控賣假貨(當然可能會有人這麼聯想),如果這名觀眾抗辯說:「因為以前中職發生過5次假球案,所以希望不要再發生,才會喊不要打假球,我又不是講某某球員打假球或某某球員收錢。」老實講,以刑事訴訟的定罪標準,是不應該論以誹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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