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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勝訴判決後,若債務人不依判決履行義務,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而強制執行須向法院繳納「強制費」,如果是財產權事件,執行費是以執行標的金額的「千分之8」來計算。
遷讓房屋強制執行的執每費數額如何計算呢?
遷讓房屋強制執行標的就是遭占用的房子,所以執行標的價額就是看房屋價值多少。
那房屋價值要如何計算呢?不需要以市價計算,法院對於標的價額,只要有一個計算的依據就可以了,就像土地價值可用「公告現值」來計算一樣,建物價值可以「房屋稅課說現值」來計算。
如何得知房屋稅課稅現值?
債權人可以最近年度的「房屋稅繳稅單」,或向地方稅務局申請「房屋稅課稅現值證明」,以上面計載的房屋稅課稅現值作為執行標的金額的依據(這個金額是遠低於市價的),再乘以千分之八,就是這次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的法院執行費了。
如果是分租套房遭房客占用事件的強制執行,則可以(套房面積÷建物總面積×房屋稅課稅現值)計算其標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