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關於「離婚、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否認子女、認領子女、親權酌定(改定)、認可收養、終止收養、死亡宣告、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等事件裁判確定時,法院會依職權通知通報內政部戶政司。
而戶政事務所會通知當事人於30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若當事人逾期未辦理登記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登記,並依戶籍法第79條之規定,處當事人300元至900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