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擬書狀

跟法官、檢察官打交道、陳述的工具是「書狀」,開庭陳述反而是其次,書狀才能將法律依據、主張明確、詳實得提出。若案情較為單純、訴訟標的金額較低或當事人可自行開庭之案件,可委託律師撰擬書狀,對官司提供有力助益。

委任範圍:書狀一份及討論修正、代為遞狀、該案法律諮詢

委任費用:6000元~15000元,視案情複雜程度報價

10,000 T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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