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條為刑法的妨害電腦使用罪,為毀損罪的特別規定(毀損的對象為電磁紀錄)。
刑事法律
一月 31
侵入無人居住之建築物,是否構成犯罪?
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本條即為刑法的侵入住居罪,而有一個法律上爭點是:本罪的成立,是否以侵入的建築物係「有人居住」為必要?
所謂「緩起訴」,係指檢察官於被告涉犯之罪為最輕本刑三年有期徒刑以外之罪,且犯罪情節輕微時,可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規定,給予被告緩起訴處分。
一月 25
什麼是「緩起訴」?
有時我們看到新聞報導,有些公眾名人初犯一些相對不重的犯罪,經檢察官偵查、訊問後,被告認罪,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是什麼呢?跟緩刑又有何差別?
一月 23
在監所羈押、執行中的被告,提出上訴時間如何認定?
依刑事訴訟法第349條前段、第350條之規定,不服刑事判決提出上訴者,應於收到判決書翌日起算20日內,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書狀為之。所以刑事判決的合法上訴,必需將上訴書狀送達到法院才算數。
甲、乙二車行經路口時,因乙車闖紅燈而發生車禍,甲因而受傷,通知警方到場處理,當天二人也在交通警察面前完成車禍筆錄。
一月 12
洗錢罪的自白減刑,須於偵察、歷次法院審判中均自白
所謂「洗錢」,依洗錢防制法第2條的定義,係指「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之行為。
一月 09
開空頭支票,是否構成詐欺?
空頭支票並不是法律用語,但是每個人都聽過的名詞,例如某人知道自己的支票帳戶內明明沒有錢,且之後也不會存錢到帳戶用以支付票款,卻還是開支票給別人,任憑支票跳票,也可以稱之為開芭樂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