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

現今網路詐騙猖獗,而被害人也不一定會去報警或提告,因為要把錢追回來的機會真的微乎其微(錢一入人頭帳戶,幾分鐘內車手就會把錢提領一空),而被害人受騙到警局時,警察可能也會跟被害人說:「錢大概也要不回來,所以你要不要報案都可以,你自己決定。」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5489號刑事判決:「如審判長為不法之誘導訊問,兩造當事人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之三之規定,得向法院聲明異議,法院應就前項異議裁定之。於交互詰問過程中,有關詰問之異議及其他調查證據處分之異議,有其時效性,如未適時行使異議權,除其瑕疵係重大,有害訴訟程序之公正,而影響於判決結果者外,應認其異議權已喪失,瑕疵已被治癒,而不得執為上訴第三審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