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律

甲父有三名子女A、B、C,甲父立了一份遺囑安排遺產的分配,A分到40%、B分到35%、C分到25%,甲父於遺囑中指定乙律師為遺囑執行人,而乙律師在甲父過世後,通知A、B、C前來事務所閱覽遺囑,並向三人說明父親為什麼要這樣分配遺產,以及告知後續辦理繼續的程序。

法院、公所調解會,均可受理離婚的調解,但如有意願進行家事事件的調解,建議向法院聲請調解,而不宜向公所申請調解,因為法院家事調解委員的素質、專業度、耐心,普遍比公所調解委員要好,而且在離婚的法律效力上,法院調解也優於公所調解,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