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分享婚禮相冊、小物,是否會侵害婚紗照著作權?
新人委託A婚紗公司拍婚紗照,再拿著照片請B設計工作室製作婚紗相冊、謝卡、婚禮小等,B工作室如果要把設計成品放在網路上宣傳,是否需要取得拍攝婚紗照的A婚紗公司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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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0款)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1款 )暫停:強制車輛作完全之停止,讓行人或其他車輛優先行通行,因該項停車駕駛人不能控制停車之久暫,故與臨停不同。(交通部路政司66.5.10路台字第11245號函釋)
某社區的規約並未限制住戶養寵物,而某屆的管委會成員多數認為應加以限制,於是管委會開會作成決議,以寵物會造成噪音、衛生問題為由,公告即日起住戶禁主飼養狗、貓,該公告是否有效?
醫院或診所的診斷證明書,可能有分兩種,一種是「甲種」、一種是「乙種」,甲種診斷證明書一份1000元,可供法院訴訟用;乙種診斷證明書則為100元(蓋有非訴訟用、訴訟無效),可供請假、申請保險理賠之用。
苗栗縣議長鍾東錦違紀自行參選縣長,遭國民黨開除黨籍,鍾東錦大表不滿,並表示會循王金平模式提起「確認鍾東錦之中國國民黨員資格存在」訴訟,但鍾東錦與王金平的情況有所不同,且國民黨在王金平案後已有修改黨章,鍾東錦要獲得勝訴實在是不樂觀啊。
勞動事件法第50條規定:「勞工提起確認調動無效或回復原職之訴,法院認雇主調動勞工之工作,有違反勞工法令、團體協約、工作規則、勞資會議決議、勞動契約或勞動習慣之虞,且雇主依調動前原工作繼續僱用非顯有重大困難者,得經勞工之聲請,為依原工作或兩造所同意工作內容繼續僱用之定暫時狀態處分。」
不服選舉結果,有的候選人是提出「選舉無效」之效,而有的候選人則是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這兩個訴訟有何差別呢?各是適用在什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