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家中小孩在店面幫忙,是否違反勞基法?
如果可以,多數父母親一定希望小孩能開心、快樂得成本,不希望還在稚齡的小孩子,還要幫忙家中的生意,但在現實上,還是有許多經濟能力不是那麼好的家庭,小孩在課餘時間,仍需幫忙家中的生意,例如攤販、小吃店等,老闆的小孩幫忙送餐、點餐等,亦非罕見之事。
如果可以,多數父母親一定希望小孩能開心、快樂得成本,不希望還在稚齡的小孩子,還要幫忙家中的生意,但在現實上,還是有許多經濟能力不是那麼好的家庭,小孩在課餘時間,仍需幫忙家中的生意,例如攤販、小吃店等,老闆的小孩幫忙送餐、點餐等,亦非罕見之事。
勞動基準法第9條第1項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
甲十分支持某候選人,於是從Youtube下載該候選人的競選歌曲,重新編輯、加上字幕、影像後上傳Youtuber,過程中,甲並未經過該候選人或詞曲創作者的授權,甲的行為是否有侵權疑慮?
兒子不小心在家奔跑時跌倒受傷,家長急忙帶小孩到醫院掛急診,護理人員在詢問受傷原因時問得很詳細,家長想說檢查傷口不就好了嗎?一直追問原因做什麼?其實這是護理人員的職責,也是因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特別規定所致。
甲社區的住戶們欲成立管委會,籌備會主委按程序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準備相關文件資料後,向當地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報備,結果主管機關回函表示不同意報備,理由為程序瑕疵、缺件,甲社區住戶不服,可否對不同意報備的回函提出訴願?
2024年的總統暨立法委員選舉落幕,因為數起選務瑕疵事件,一些較為激情的選民開始質疑是否有作票,而中選會對此也澄清、駁斥,稱絕無作業情形,選務瑕疵不影響選舉結果。
當家中有小朋友時,一定都有收過親友贈送的恩典牌小孩衣服,這些衣服有各種的卡通圖案,據新聞報導,因為小孩長大了,衣服穿不下,有媽媽把之前受贈的佩佩豬圖案衣服po上網轉賣,結果被國外的佩佩豬商標權利人委託臺灣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網路搜查,被查到的就一律提告,然後要付出高額和解金才撤告,已經有數十名媽媽遇到了,但媽媽也質疑,為什麼權利人不去抓源頭而要欺負小市民?
甲名下登記有自小客車一台,該車的車貸還沒清償完畢,所以車子還有動保設定而無法過戶,但甲需錢孔急,把車子拿去當鋪典當,當鋪把車子再轉賣他人(即權利車),甲根本不知道車子最後的去向,也不知道車子是誰在使用。